《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共分为五类,划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取消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和开除党籍。
警告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提出的申饬,以促使其认识和纠正过失。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
严重警告是一种重于警告的较轻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性质和情节比较重的党员。
取消党内职务属于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过失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当现任全部党内职务或某一个或几个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留党观察是仅次于开除党籍的一种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但尚未丧失共产党员条件,不宜再担当现任全部党内职务的党员。
开除党籍是最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已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
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和结果——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当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其中,关于“一年内”“一年半内”的起算时间,是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批准之日起盘算。
取消党内职务处分影响和结果——
取消党内职务处分,是指取消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关于在党内担当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准时,应当明确是取消其一切职务照旧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取消其一个职务,必须取消其担当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取消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当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取消。关于在党外组织担当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取消其党外职务。
关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划定应当给予取消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凭据其原任职务给予取消党内职务处分。关于应当受到取消党内职务处分,可是自己没有担当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当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取消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取消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划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当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当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留党观察处分影响和结果——
留党观察处分,分为留党观察一年、留党观察二年。关于受到留党观察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切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观察期限。留党观察期限最长不得凌驾二年。
党员受留党观察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观察期间,确有悔改体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明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观察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取消。关于担当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取消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当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当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需注意,这里的“二年内”,是指自党组织批准恢复受处分党员的党员权利之日起二年内,期间自留党观察期限期满之日起盘算。
开除党籍处分影响和结果——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当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划定禁绝重新入党的,依照划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